2025-01-03 星期五 | 邮箱 |
国卫医研函〔2023〕209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自2022年1月正式上线国家消毒供应质量管理与控制平台(以下简称“消供质控平台”),目前运行平稳并已完成2023年上半年数据报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数据具有代表性,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哨点医院遴选工作,计划遴选300家哨点医院。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哨点医院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按时按质完成消供质控平台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据实上报,不漏报、不瞒报;
(二)积极参与消毒供应质控管理及推进和落实医院消毒
供应中心三项标准;
(三)加强日常数据管理,及时反馈信息报送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困难;
(四)积极参加医院研究所组织的哨点医院消毒供应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
(五)发挥哨点医院在消毒供应专业的引领作用,引导区域内消毒供应质量控制规范化管理。
二、遴选条件
二级及以上医院(含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有独立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室),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遴选流程
(一)对于已设立省级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工作组)的省份,由各省级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推荐符合申报要求的医疗机构名单,统一报送医疗机构申请表和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和附件3;
(二)对于未设立省级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工作组)的省份,采用自荐方式,直接填写申请表和基本情况表,报送至邮箱;
(三)申请机构将申请表和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版于2023年12月1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医院研究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选。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二)请申报机构高度重视,如实填写相关材料;
(三)省级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工作组)负责初审,医院研究所负责组织专家组终审。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医疗服务与安全研究部 白铭钰
联系电话:010-81138566
电子邮箱:mingyu2605@163.com
附件:1.哨点医院申报要求
2.哨点医院申请表
3.哨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基本情况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