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8 星期五 邮箱
首页 > 机构概况 > 机构职能 > 医疗质量监测与控制研究室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期全国医疗质量管理骨干高质量发展暨全国医务、质管处(科)长能力提升班的通知
2024-06-03|发表:医疗质量监测与控制研究室

国卫医研函〔2024〕1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2023-2025年)》《患者安全专项行动(2023-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助力行业与医疗机构切实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经研究,我单位决定举办2024年第三期全国医疗质量管理骨干高质量发展暨全国医务、质管处(科)长能力提升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承办单位: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协办单位:天津市医院协会

二、培训人员

(一)医疗机构和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从事医疗质量相关业务如医务、质管、院感、药事和病案管理的相关同志。

(三)临床科室负责技术和质量的医务人员(质管员)等。

(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采用现场授课、现场互动指导和学员分享等方式。课程安排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4年7月19-21日,会期三天,7月18日(周四)报到,7月22日(周一)离会。

(二)培训地点。

天津大礼堂(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4号)。

五、其他事项

(一)本培训为国家级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参加本培训的学员考核合格者,将授予国家级一类继续教育学分,学分项目编号和名称见会议手册。

(二)培训费为1980元/人/期(费用含培训注册费、资料费、现场实操费及餐费),请参会学员于2024年7月15日前在培训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平台见附件2。缴费方式见附件3,开具发票统一为电子发票,内容为培训费。

(三)参会学员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培训主办方负责联系协议酒店,学员可自行在培训平台预定,亦可自行预订住宿酒店,本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医疗质量监测与控制研究室 袁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81138551、8557

联系邮箱:ncis@niha.org.cn

附件:1.课程大纲

     2.培训报名平台

     3.缴费方式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2024年5月31日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期全国医疗质量管理骨干高质量发展暨全国医务、质管处(科)长能力提升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