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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乳腺癌、肺癌、甲状腺癌质量保障措施指标”诊疗信息试填报的通知
2018-12-03|发表:医疗信息化研究部

各上报医院: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建立本机构单病种管理的指标体系,制订单病种医疗质量参考标准,促进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持续关注常见病、多发病等危害严重的疾病,在原卫生部发布的三批十一个病种质量指标报送系统运行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与中国医学科院肿瘤医院(国家肿瘤中心)以国家卫生健康委近年来公开发布的肿瘤相关诊疗规范等文件为依据,共同起草了“乳腺癌、肺癌、甲状腺癌质量保障措施指标(试行)”。

为使指标更具指导性,现计划于2018年12月1日起在“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监控信息网(www.ncis.cn)”单病种质量监测系统上进行指标试填报,在填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尹畅、张振伟

联系电话:010-62021246

邮箱:danbingzhong@niha.org.cn

 

附件:1.乳腺癌质量保障措施指标(试行)

乳腺癌指标.docx


2.肺癌质量保障措施指标(试行)

肺癌指标.docx


3.甲状腺癌质量保障措施指标(试行)

甲状腺癌指标.docx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2018年11月30日

关于进行试填报“乳腺癌、肺癌、甲状腺癌质量保障措施指标”诊疗信息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