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3 星期一 | 邮箱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为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干部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关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额培训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的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在成功举办2018年3期全国医务、质管处(科)长培训班的基础上,定于今年举办第二届“全国医务、质管处(科)长培训班”,共三期,根据总体培训计划,现将2019年第二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协办单位:《中国数字医学》杂志社
承办单位: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支持单位:安进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二、参会人员
(一)医疗机构主管医疗工作的医院领导;
(二)医务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医务管理的相关同志;
(三)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主管质量管理的相关同志;
(四)对医院管理和医疗管理感兴趣,并有志于该项工作的相关同志。
三、主要内容
本期培训班为医务、质管处干部的能力提高班,将邀请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委主管医疗质量的司局处室的领导,医疗管理和质量管理领域的院长和权威专家授课。主要内容涉及:近期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行业管理标准的思考和解读,医院循证管理、医疗运营和科室运营(含成本管理)、医疗技术管理、DRGs对医院管理的应用,医务创新,医院战略管理,医疗风险管理等等。
为提高培训效果,本培训班注重授课专家-培训学员的互动,特地安排了三场交互式学习:
第一场:定于9月20日晚上,我们将选择参加过前期培训班的学员,分享回单位后应用学习知识,开展PDCA项目的经验,也欢迎各期学员主动报名分享案例,届时我们有专家现场点评互动。
为便于大家交流更多方面和更多层次的内容,现要求:
1.分享学员必须前期(包括去年)参加过本系列培训班;
2.必须在8月31日前以统一的持续改进汇报书(见附件4)形式上交材料;
3.分享内容必须是学员本人主持,并是在培训后才开展的项目(包括尚未完成的);
4.学员需准备不多于5分钟的持续改进汇报书进行项目汇报。
第二场:定于9月21日晚上。我们将邀请部分授课专家(参加国家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编写),针对当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上的疑点难点,和大家分享政策内涵、落实要点和工作体会,为学员在本医院更好地落实核心制度提供方向性建议。
第三场:定于9月21日晚上,邀请医疗机构宣传专职人员为学员小班辅导,通过实操撰写一篇宣传稿,提高医务管理干部书面表达能力、宣传、及新闻稿件审阅能力。
限于课程内容的特殊性,本场限额5-10人。在参加第二期培训班的学员中招募,对宣传类,新闻类稿件撰写有兴趣的学员请积极参与。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9年9月19日报到,9月20-22日培训,9月23日离会。
(二)地点
1.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报告厅;
2.住宿地点:四川省成都瑞城名人酒店(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采取分阶段、进阶式培训模式,3期课程内容不重复,内容层次逐步加深,可结合自身需要,分别参加。
培训采取授课和实操式学习,增强实际工作能力。每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分阶段颁发合格证书。3期均完成并考核合格者(根据签到姓名,三期一致者)颁发结业合格证书。
(二)培训学员每期缴纳培训费1980元/人,含会议注册费、会议资料费、大班实操培训费及餐饮费(不含19日及22日晚餐)(发票统一为电子发票,内容为培训费/会议费)。
(三)参会人员差旅及住宿费用自理,主办方负责统一联系酒店并确定住宿协议价,由学员自行预定,会议不安排接送站。
(四)计划参加第二期参会学员请于8月31日前填写回执表(详见附件2),并将汇款凭证电邮至会务组指定邮箱。培训费请转账至医院研究所账户(详见附件3,请务必标记“医务处(科)长培训+参会人姓名”字样)。
(五)为保证实操课程培训效果,每期培训人数将限制在300人以内,以付款先后顺序录用。
五、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医疗质量管理研究部 刘倩楠、尹畅
联系电话:010-81138551、81138557、62021246
酒店联系人:周凡
联系电话:18683955931
附件:1.全国医务、质管处(科)长培训班课程安排
2.参会回执表
3.转账信息
4.持续改进汇报书模板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