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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星期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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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22〕76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关于开展临床营养科建设试点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国卫医研函〔2022〕43号)有关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请、临床营养项目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审查,确定天津市肿瘤医院等207家单位为临床营养科建设试点单位(见附件)。
请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方向及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加强宣传,扩大试点效果,提高临床营养诊疗能力和水平,并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报送有关工作信息。我所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试点指导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遴选临床营养科建设示范单位。
联 系 人:郭淑岩
联系电话:010-81138533
电子邮箱:guoshuyan@niha.org.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