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5 星期一 | 邮箱 |
国卫医研函〔2023〕8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281号)及《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12号)要求,提高我国感染病诊治及抗菌药合理应用水平,我所拟组织开展细菌真菌感染诊治培育基地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有细菌真菌感染诊治的专业医师团队,该学科和学科带头人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设有诊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的感染病病房及感染门诊;
(三)承担院内、外细菌、真菌感染等疑难感染病会诊每月100例次以上;
(四)所在医院临床微生物室需具有较高水平的细菌、真菌检测能力;
(五)在本医院院感防控和抗菌药物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六)具有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或全国性学术会议的丰富经验;
(七)新批准基地应有3位或以上医生参加过本项目理论培训,1位或以上医生参加过本项目临床实践培训。
注:以上七则申报条件应至少满足其中5条或以上。
三、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本通知中申报条件及要求,认真填写细菌真菌感染诊治培育基地申请表(附件1),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盖章版申报表扫描版(PDF版)及支撑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于7月15日前将纸质版(盖章版)申报书邮寄到项目秘书处。项目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基地进行遴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医疗质量管理研究部 郭云剑 张志燕
联系电话:010-81138553、8530
电子邮箱:xjzjgrzz@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院3号楼,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质量管理研究部郭云剑收。
附件:细菌真菌感染诊治培育基地申请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