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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关于公布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院结果的通知
2018-06-27|发表: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委托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有关工作的函”(卫医政疗便函〔2012〕69号)和“关于同意医院管理研究所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有关工作的批复”(国卫医函〔2017〕417号)的文件精神,为客观科学的评价我国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现状和应用水平,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的指导下,医院研究所在连续六年组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2017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经过数据上报、系统初评、资料审核和专家现场复审等评审流程,并经专家组审议认定,十四家医院第一批通过了2017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院评审。历年来的评审结果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特此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2018年6月26日 

     

    第二批2017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院评审结果名单即将于2018年7月份公布。


附件1

2017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院第一批通过名单

医院名称

评审结果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五级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五级

上海市徐汇区大华医院

五级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五级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五级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五级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五级

苏北人民医院

五级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五级

界首市人民医院

五级

河南省儿童医院

五级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五级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五级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五级

*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

2011-2016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院通过名单

 

医院名称

评审结果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七级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七级

天津市宁河县医院

六级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六级

平阴县人民医院

六级

上海市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六级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六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六级

乌海市人民医院

六级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六级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六级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六级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六级

长安医院

五级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五级

无锡市人民医院

五级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五级

江阴市人民医院

五级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五级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五级

牡丹江市肿瘤医院

五级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五级

上海市闵行区吴泾医院

五级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

五级

莒县人民医院

五级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医院

五级

天津市北辰医院

五级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

五级

北京医院

五级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五级

黄石市中心医院

五级

河南省人民医院

五级

曹县人民医院

五级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

五级

上海市东方医院

五级

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

五级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五级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五级

建湖县人民医院

五级

深圳市儿童医院

五级

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

五级

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五级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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