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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疗人工智能临床应用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4-09-27|发表:通知公告

国卫医研函〔2024〕1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以及《医疗机构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新质生产力与数智经济,加速推进医疗卫生体系智能化转型,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与质量。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开展“医疗人工智能临床应用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医疗人工智能临床应用研究”课题共包含六个研究主题,具体如下:

(一)主题一:智能诊疗辅助。

研究内容包含:医学影像辅助诊断、智能疾病筛查与预测、专病诊断辅助决策、智能治疗辅助、智能手术规划辅助、智能病历辅助生成、智能医疗文书质控辅助、智能中医辅助诊断与治疗等。

(二)主题二:智能患者服务。

研究内容包含:智能门诊问诊分诊陪诊服务、个性化治疗方案推荐、虚拟健康助手与聊天机器人等。

(三)主题三:智能运营管理。

研究内容包含:医院运营管理辅助,包括成本、运营、绩效、设备、医保等方面。

(四)主题四:智能公共卫生。

研究内容包含:智能传染病筛查与监控预警、智能公卫群体监控、智能精神卫生辅助诊断与干预治疗等。

(五)主题五:国际医疗人工智能政策与应用进展研究。

研究内容包含:国际上(美国、欧盟等)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现状、技术进展、市场规模、发展趋势以及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六)主题六:医疗人工智能安全与治理研究。

研究内容包含:国内外人工智能的安全治理现状,包括政策、法规、安全性、隐私保护、伦理合规以及有效治理机制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医疗机构

面向全国三级医疗机构。具有良好的信息化基础,有人工智能研发团队,已开展AI实践应用,已经向基层/医联体进行推广应用的优先考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及以上、智慧服务分级评估3级及以上优先考虑。

2.高等教育学校

面向全国高校。已开设医疗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良好的科研信誉。

(二)课题负责人条件。

1.具有承担相关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3.具备组建包含医疗专家、信息技术专家等相关领域研究人员团队的能力。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准备。

1.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医疗机构人工智能临床应用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明确研究目标、内容、方法、预期成果及时间表,体现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研究方案需充分展现如何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和前期研究成果,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机构临床应用的深入探索。申报书可附相关研究成果(如:SCI文章、专利、研究成果转化、获奖信息等基础性材料)。

2.涉及患者数据的研究项目需事先通过申报单位伦理审查,确保研究过程合法合规,尊重患者隐私。

(二)课题遴选立项。

医院研究所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课题发布立项通知。

(三)课题进度要求。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请将盖章版申报书(PDF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医疗信息化研究部邮箱ygsxxb@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均为“人工智能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2.课题启动6个月后进行中期阶段性成果交流。

3.课题结题研究成果最终体现为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形式。对于在学术价值、技术创新或实践应用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成果,将择优推荐至核心期刊发表及全国智慧医院大会(SHAQ)分享,以促进科研创新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四、经费支持

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按照医院研究所有关要求陆续划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医疗信息化研究部 徐帆、李红霞

联系电话:010-81138609、8605

电子邮箱:ygsxxb@163.com

附件-申报书.docx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