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通 告
卫通〔2009〕7号
现发布《医疗机构标志》等2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307-2009 医疗机构标志
WS 308-2009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以上标准于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医疗机构标志.pdf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