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6 星期四 | 邮箱 |
国卫医研函〔2024〕219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及全国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相关要求,为推动全国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科研创新能力,经研究,我所决定开展二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并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课题申请人需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有从事临床检验等相关的工作经验;其中,青年科学家课题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三)申报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
三、申报流程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检验检查结果智能互认应用研究》(二期)申报书(附件2),并将申报书word版本及pdf扫描件(签字、盖章)于2025年1月20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名、邮件主题为“检验检查结果智能互认应用研究二期+单位+姓名”。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研合作研究室 朱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010-81138616
电子邮箱:biocomputer@126.com
附件:1.“检验检查结果智能互认应用研究(二期)”申报说明
2.“检验检查结果智能互认应用研究(二期)”申报书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