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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标准专业委员会立足新发展阶段进一步优化标准体系
2021-09-27|发表:课题研究

标准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法律法规、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2021年,作为“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医疗机构管理专业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立足新发展阶段,满足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的新需求,顺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为引领解决好行业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共性难点、关键问题,深入研讨并优化“十四五”期间医疗机构管理专业标准体系。

医疗机构管理专业标准委员会的职责工作范围是负责医疗机构及其内设机构的规模、结构、人员配置、设备设施使用等方面的标准;包括医疗机构建设管理、医疗机构内部部门建设管理、医疗设备使用管理、医疗机构设施使用管理以及医疗机构标识五部分;目前有现行标准18项,其中强制性标准7项,推荐性标准11项,制定中或待批标准15项,“十四五”期间拟制定标准4项,包括急救医疗机构1项、医疗机构生产安全管理2项、医疗机构各部门标志1项。

今年上半年,标委会秘书处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进一步完善了线上工作及标准预审流程,完成了《超声多普勒诊断仪安全管理》《精神科电抽搐治疗相关设备安全使用要求》《救护车标准》《生物安全柜安全管理》《医院医用气体系统运行管理》共五项标准的线上会议预审;编写了《卫生健康标准编写技术指南》中有关医疗机构管理标准的部分;目前正在积极组织筹备征集2022年卫生健康标准的立项建议。

标准是质量发展的保证。医疗机构管理专业标委会将围绕医疗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新模式、新业态所涉及的安全、建设、管理等问题,凝聚专家智慧、统筹行业资源,进一步培育厚植好医疗机构管理专业标准的内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