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2 星期日 | 邮箱 |
国卫医研函〔202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1号)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临床医生乙肝临床治愈诊疗能力,提升慢性乙肝患者临床治愈率,经研究,乙肝临床治愈门诊规范化建设与能力提升项目组拟组织开展示范基地与培育基地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示范基地: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培育基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基地。
1. 已经开设乙肝临床治愈门诊且成功运行半年以上,在院内挂号系统内实现“乙肝临床治愈”相关预约挂号,门诊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2个半天;
2. 应具备乙肝临床治愈门诊专业医师队伍,基地负责人应由该院乙肝临床治愈学科带头人担任;该学科和学科带头人应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任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别学会主委或副主委;
3. 既往5年内有一项引领省/自治区/直辖市多家医院参与的乙肝治疗相关临床研究项目,并在全国具备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4. 既往组织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乙肝治疗相关的规范培训,具备引领建设区域内乙肝临床治愈门诊的能力;
5. 既往3年内实现至少50例乙肝临床治愈案例;
6. 科室有明确的乙肝临床治愈门诊发展目标和中长期规划;
7. 具备乙肝临床治愈门诊科普宣传专栏。
(二)培育基地。
1. 已经开设乙肝临床治愈门诊且成功运行3个月以上,在院内挂号系统内实现“乙肝临床治愈”相关预约挂号,门诊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1个半天;
2. 具备乙肝临床治愈门诊专业医师团队,项目负责人职称需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3. 既往3年内实现至少20例乙肝临床治愈案例;
4. 科室有明确的乙肝临床治愈门诊发展目标和中长期规划;
5. 具备乙肝临床治愈门诊科普宣传专栏。
三、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本通知中申报条件及要求,认真填写乙肝临床治愈门诊规范化建设与能力提升项目规范/培育基地申请表(附件1)及支撑材料模板(附件2),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基地申报书word版、盖章扫描版(PDF版)、支撑材料及相关附件打包发送至项目组邮箱,项目组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基地进行遴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医疗质量管理研究部 郭云剑
联系电话:010-81138553
电子邮箱:yglczymz@126.com
附件:
1.乙肝临床治愈门诊规范化建设与能力提升项目示范/培育基地申报书
2.支撑材料模板
乙肝临床治愈门诊规范化建设与能力提升项目组
2024年1月8日